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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備醫護指示委託書 (Advance Health Care Directive)
預備醫護指示委託書 (advance health care directive 或稱 advance directive) 有 2 種作用 :
1. 個人醫護治療指示(書) (individual health care instruction); 及
2. 醫護委託授權(書) (power of attorney for health care)
指示人 / 委託人可以定立一份預備醫護選擇書,在委託人失去意識能力、失去判斷能力或無法溝通的情況下生效 ◦
當這種情況發生後,診治醫師及醫療機構需遵守指示人之事前有關醫護決定的指示,或者如果沒有事前指示,受委託人將替委託人作出適當的醫護決定。
醫護決定包括 :
- 選擇和解除醫師及醫療機構
- 同意或不同意接受醫療測驗、手術或藥物治療
- 指示是否接受、拒絕或撤除人工營養及水份,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醫療措施
除醫療項目外,委託人也可委託受委託人替其作其他有關個人之生活決定,例如 : 居住地點、食物、聘請幫傭、提供交通工具、處理信件、及安排休閒娛樂活動。
另外,委託人也可委託受委託人作以下有關決定 : 器官捐贈、驗屍及焚化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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